以每聘用一名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計算,僱主家庭的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15,000 元,或僱主須擁有款額相若的資產,足以在整個合約期內聘用該名外傭。
僱主可透過僱傭服務公司、刊登廣告或私人轉介聘請外傭。僱主必須與該名外傭簽訂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指定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,及替該名外傭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。請按此取得與聘用外傭相關的表格
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享有《僱傭條例》及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與本地僱員同樣的僱傭權益及保障,香港特區政府訂定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進一步為外傭提供保障。
工資支付
僱主每月最少須支付一次工資給外傭,並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。僱主可與外傭協議支付工資的方式(例如以支票、銀行轉帳、現金等方法支付),但最好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工資以獲取付款記錄備存。不論任何方式支付款項,僱主應保留支付工資/款項的記錄,並要求外傭簽收為據,以免日後有所爭拗。
休息日、法定假日、有薪年假及其他假期
僱主須給予外傭休息日、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。
僱主應與外傭商議假期的安排,以協調雙方的需要。此外,僱主應保存外傭放取假期及向外傭發放假期薪酬的記錄,以免日後有所爭拗。
生育保障及侍產假
女性外傭只要在產假開始前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,並符合條件,便可享有連續14個星期的產假。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外傭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,僱主須在正常發薪日支付產假薪酬予外傭。
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,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《僱傭條例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 11 個至第 14 個星期的產假薪酬。
男性外傭為初生嬰兒的父親或有嬰兒即將出生(嬰兒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出生),並符合條件,便可就其配偶/伴侶每次分娩享有 5 天侍產假。侍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外傭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。
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
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,並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,僱主便須支付遣散費。
如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,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,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。
惟僱主無須要同時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。
僱員補償保險
僱主必須為外傭投購僱員補償保險(俗稱「勞保」),以承擔其外傭因工受傷而僱主在法律(包括普通法)之下的責任。
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
外傭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,即使他/她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,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條例下的補償責任,補償金額包括工傷病假錢、有關醫療費用及一筆過補償(如屬死亡、外傭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)。此外,僱主必須在工傷意外發生後 14 天(死亡個案為 7 天)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。
職業安全與健康
僱主有責任為外傭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,並就其人身安全作出適當的提點。
外傭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包括一項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(外窗)的條款,以保障外傭的職業安全。詳情請參閱「外籍家庭傭工-清潔外窗的安全規定」。如僱主要求外傭在違反「標準僱傭合約」條款的情況下清潔外窗,外傭可拒絕相關的工作要求。其他有關家務工作的相關安全健康要點,請參閱「家務助理員之安全健康要點」。
僱主亦應在家中提供簡單急救用品,如膠布和消毒藥水等,並且告知外傭存放的位置及使用方法。
如欲了解更多僱主在《僱傭條例》及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的權益和責任,請參閱《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—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》及《工傷及職業病補償的重要資訊》。
「規定最低工資」
現時的「規定最低工資」為每月$4,990,適用於所有在2024年9月28日或以後簽訂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。僱主絕不可以擅自或與外傭私下協議,給予較低工資率。
膳食及住宿
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或給予外傭膳食津貼,現時的規定膳食津貼額為每月1,236 元。
此外,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在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。「留宿規定」適用於整個受僱期間,包括外傭在香港放取休息日、法定假日和有薪年假期間。僱主須為外傭免費提供合適、有合理私隱和設有傢具的居所。
醫療安排
如外傭在受僱期間(但不包括外傭出於自願及基於個人理由離開香港期間)生病或受傷,無論是否因受僱而引致,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,包括診症費用、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。外傭須接受由僱主提供的任何註冊醫生的診治服務。除勞保外,僱主應考慮為外傭投購醫療保險,以減低因外傭醫療費用而引致的負擔。
在合約完成/終止後,僱主須向外傭提供返回原居地的免費機票和旅費,及清付所有工資及其他《僱傭條例》下應付的款項。
如非合約屆滿,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 1 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相等於 1 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終止合約。
一般僱傭事宜須知
除了《僱傭條例》及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僱主亦須遵循聘用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(「合約」)內列明的聘用條款。同時,外傭來港工作時必須遵守《入境條例》及其簽證的逗留條件,當中包括:
違反任何一項逗留條件可導致該外傭及/或其教唆者被檢控。請參閱「禁止非法僱用外籍家庭傭工」。
「智傭易」服務已適用於經網上、郵遞或投遞箱遞交的續聘外籍家庭傭工簽證申請。辦證人士在申請獲得批准後,可透過申請結果通知書所載的網上付款網頁連結在網上付款,或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《一般繳款單》所指定的方式繳付簽證費,然後自行下載或列印「電子簽證」,無須親身到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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