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I) | 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的聘用 |
(II) | 一般終止合約的僱傭權利及責任 |
(III) | 其他 |
(I) | 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的聘用 |
問1: | 若與外傭簽定新的標準僱傭合約,現時的「規定最低工資」為何? |
答1: |
由2023年9月30日起,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,870元,適用於所有在2023年9月30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。 |
問2: | 外傭及僱主如何在僱傭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? |
答2: |
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,給予對方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,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。 僱主如沒有根據《僱傭條例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,支付外傭在終止合約時適用的各項法定權益及款項,即屬違法。 |
(II) | 一般終止合約的僱傭權利及責任 |
問3: |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,須支付甚麼款項給外傭? |
答3: |
外傭與本地僱員同樣受到《僱傭條例》的保障,並可享有外傭標準僱傭合約內所載列的權益。
僱主如欲與外傭終止合約,須給予外傭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,以及其他與終止僱傭合約相關的款項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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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4: |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,應如何計算年假給外傭? |
答4: |
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,便可享有有薪年假。年假日數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14天。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,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,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。此外,在每一個假期年(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2個月的一段時間)內,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,外傭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。 |
問5: |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,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? |
答5: |
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,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,僱主須支付遣散費。 如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5年,非因犯嚴重過失或裁員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,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。 惟僱主無須要同時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。 |
問6: | 如何計算外傭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? |
答6: |
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如下: (月薪 × 2/3) ×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* * 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|
(III) | 其他 |
問7: | 外傭僱主或外傭如何就僱傭合約或《僱傭條例》的事宜尋求意見或協助? |
答7: | 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設有諮詢服務,幫助僱主及外傭了解他們的各項僱傭權益。此外,該科亦提供免費調停服務,以解決就《僱傭條例》或僱傭合約引起的申索聲請。
如調停未能成功,勞工處會應當事人的要求,按申索金額將個案轉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審理。另外,僱主及外傭均可透過勞工處的網頁(http://www.labour.gov.hk)及電話諮詢服務(2717 1771) 獲取有關《僱傭條例》的資料。 |